招标项目编号:JLSS-2021-GC-11
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医药高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建设项目包括第1宗地工程、第2宗地工程、第3宗地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为白山市医药高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第1.3宗地工程-3#楼、6#楼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浑江发改审批字[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政府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白山市浑江区,建设单位为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吉林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该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采暖、消防、电气等项目,其中3#楼,建筑面积10093.02m2,框架结构3层、层高6m;6#楼,建筑面积7243.26m2,框架结构3层、层高6米。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阶段
设计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在可研估算范围内限额设计,提交施工图及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报价,供发包人进行图审及造价审核。
2.2.2采购阶段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建设施工需要,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2.2.3施工阶段
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4保修阶段
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保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白山浑江区经济开发区金属镁新材料园区。
2.4投资额:工程总投资3156.1599万元;设计总投资:65万元。
2.5设计周期、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提交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3日。
(2)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3日。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选择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具有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 管[2016]1 号、吉建管[2016]30 号、吉建管[2018]12 号文件、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 吉建管[2019]82 号等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发包工程近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业绩查询需附截图和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注:以上证件实行电子证书的,原件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 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1549号(原白山市司法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13180718555
联系人:陈晗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顺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山水名家9号楼1单元101
联系人:韩镇农
电话:0439-3335211
监管部门:白山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439-3256829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白山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3271062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456号
邮编:134300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