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ZB2018-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吉林省泉阳林业局物业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文件,抚行审【2018】1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抚松亿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松亿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对吉林省泉阳林业局管辖范围内住宅楼房屋维修。
2.2招标范围:泉阳林业局无门卫及物业管理用房共118栋, 总建筑面积431924.69平方米,屋面及楼宇门维修改造小区硬化、污水、安防监控等,对以上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抚松县泉阳镇
2.4服务周期:2018年6月25日-2018年9月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规范、工程设计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工程设计文件。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和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4年以上设计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职称(水暖,电气,土建,市政)等专业。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4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14时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亿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邮编:134500
联系人:尹相峰 电话:15066100523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邮编:134500
联系人: 庞艳娟 电话:0439-6216101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