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
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
招标编号:X[20180517]-0132
招标公告
采 购 人: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517]-0132号。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设备、材料、施工和服务。
项目名称: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X[20180517]-0132
采购预算:156万元
项目采购内容: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
技术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供应商对上述采购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1招标文件的领取: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单位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原件);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在本项目所在地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的评审结果为准。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AA2井楼010104门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三、需要现场踏勘(以踏勘报告为准)
1.1 现场踏勘时间:自行组织踏勘,于2018年07月27日16时前将踏勘报告交付本代理机构。
踏勘报告(投标疑问)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原国税宾馆五楼,招投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以银行转帐方式,于2018年08月08日下午14时00分前汇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八、汇款信息:
收 款 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香江路支行
帐 号:22050165715209666666
九、招标代理费: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承担招标代理费用,依据中标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项目收费标准核算招标代理费,该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只计入投标总报价,不再在明细中单独列项,发包人亦不再另行支付。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 购 人: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 磊 联系电话:138 9402 0900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 艳
联系电话:0439-6528111,15043945708
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2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项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综合说明 |
1、项目名称: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 2、招标代理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人全称: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5、交货地点: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7、履约保证金:无 8、质保期:1年 |
2 |
项目内容 |
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 |
3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4 |
预算控价 |
156万元 |
5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在本项目所在地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
6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日历日) |
7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2份.电子版要求是PDF格式,评标现场检查。 场检 检查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最迟2018年08月08日下午14:00前汇款到账,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
9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要求开标现场递交 |
10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时间:2018年08月13日上午10:30时 |
11 |
开 标 会 |
时间:2018年08月13日上午10:30时 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原国税宾馆五楼,招投标大厅。 |
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15天 |
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开标前15天 |
14 |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15天 |
15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是否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
否 |
17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8 |
是否踏勘现场 |
是 |
19 |
编制工程造价依据 |
依据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围墙、围栏、路边石、亮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执行;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4)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