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热源集中供热工程主厂房及
烟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ZB20181010(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热源集中供热工程主厂房及烟囱建筑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抚发改审批字[2018]10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厂房及烟囱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松县抚松镇松山街与松东路交汇处,松山街东侧、松东路南侧、规划一路北侧、规划环城路西侧。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3750.85平方米。
2.3 最高投标限价:4550.1876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在政务网站上出具并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外省企业需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月 1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在政务网站上出具并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良好,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 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北区东经街80号
邮 编:134500
联 系 人:李红任
电 话:155681007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2030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姜百珊
电 话: 18143071300
监督部门:抚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