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18-1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镇松城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字【2017】162号文件审批招标,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抚松县松抚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盗门楼宇门采购、安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松镇松城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防盗门楼宇门采购、安装
招标范围:防盗门楼宇门采购、安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供货安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抚松县抚松镇东顺城路以东、松山街以西、香江路以南、南顺城路以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物资供应及安装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需物资供应及安装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组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①2015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及代理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到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投标报名。
(1)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参与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松抚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439-6595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金珊 电话:0431-892355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