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路客运站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SB[2019]-JL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路客运站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CBZC2019——041)、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路客运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吉发改审批【2018】2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运输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路客运站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预算金额:约3000.3018万元;
2.3建设标准、内容及规模:按二级汽车客运站标准建设,设计发送能力为3600人次/日。项目总建筑面积6467平方米,其中,客运站房建筑面积3414平方米,附属用房和车库建筑面积3053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4429.26平方米,其中:长途车停车场面积4003. 26平方米,公交车停车场面积355.6平方米,出租车停车场面积277.2平方米,社会车辆停车场面积1738. 8平方米,站前广场面积648平方米,发车位面积1560平方米,绿化面积406.4平方米,项目建筑物基底面积544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长白县长白镇;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019年9月10日—2020年10月31日(418日历天);
2.7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施工工程;
3.3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业、单体工业或民用建筑构筑物工程至少一项;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4.1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年度亏损,无质量及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为入吉注册人员;
3.8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1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白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9月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政务大厅五楼北侧开标室——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5.2本次公开招标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0万元整(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白山市)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运输管理所
地 址: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33号
联 系 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0439-822286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9-8255311;1389403398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8.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9-8206678 地址:鸭绿江大街88号 邮编:134400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