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NFYZBDL-JL18-264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6]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标段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2.2 标段划分:264G-1第七标段施工、264G-2第七标段工程监理;
2.3 建设内容: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临江市;
2.5 施工工期: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监理服务期: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6 施工招标范围:项目全部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投及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4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
4.1.4施工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监理企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无在监证明;
4.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4.1.6银行开户许可证;
4.1.7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jsw.gov.cn/)、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sggzyjy.gov.cn/)及临江市政务大厅信息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招标编号:LNFYZBDL-JL18-265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6]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八标段、第九标段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2.2 标段划分:265G-1第八标段施工、265G-2第八标段工程监理;265G-3第九标段施工、265G-4第九标段工程监理;
2.3 建设内容: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临江市;
2.5 施工工期: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监理服务期: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6 施工招标范围:项目全部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投及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4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
4.1.4施工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监理企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
4.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4.1.6银行开户许可证;
4.1.7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jsw.gov.cn/)、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sggzyjy.gov.cn/)及临江市政务大厅信息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088108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