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NFYZBDL-JL18-179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口岸查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幸福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临江市幸福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江市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75.94㎡,总建筑面积为5356㎡。
2.3 招标范围:勘察为临江市口岸查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为临江市口岸查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及内容:
一标段(勘察):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
二标段(设计):项目全部内容的设计。
2.4 一标段勘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二标段设计服务周期:(勘察周期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一标段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二标段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2017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西安大路3850号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企业开户许可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6)《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8)资格要求里的其他证明材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临江市政务大厅信息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幸福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江市站前路社保大楼15楼
联系人:李勇男 电话:0439-526787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西安大路3850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王经理 何经理 电话:0431-808023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