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栗子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如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现变更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如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中报名;投标文件内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中报名;投标文件内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