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检察
院案件辅助支持分析系统与大数据支撑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H-ZFCG-BS-18195
1、招标条件
中通汇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辅助支持分析系统与大数据支撑平台 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 白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项目业主为白山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成交服务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辅助支持分析系统与大数据支
撑平台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辅助支持分析系统与大数据支撑平台(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地点: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199.8195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近三年(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7)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设备需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如有违规、违约发包方有权扣除货款的35%作为违约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sggzyjy.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4时,递交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移动公司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2日14时,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移动公司对面)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江北新区北安大街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50439016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汇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鸿泽北园小区9号楼1-102室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155679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