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09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浑江区河口街道里岔沟村三社河堤工程,已由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编号为2018085的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浑江区河口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浑江区河口街道里岔沟村三社河堤工程
2.2 招标编号:ZCT-[2018]-096
2.3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8年7月22日至2018年8月22日
2.5 项目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里岔沟村三社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水利行业施工安全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76997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包含招标内容等;
3.2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3 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体现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且开具日期在有效报名时间内);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即可)、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需体现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且开具日期在有效报名时间内)、近3年(2015年-2017年)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亏损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审计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浑江区河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439-3557972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431-813313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