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车道岭大通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2019-01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车道岭大通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浑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2 项目概况:(1)河道清理工程;(2)埋石混凝土拦挡坝工程;(3)埋石混凝土护岸工程。
2.3 招标范围: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车道岭大通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财政拨款,已落实。
2.5 项目预算:755.8204万元。
2.6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
2.7 计划工期:2019年05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8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6 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7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鲜章):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8)“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10)项目参与人员2018年6月至今社保证明;
(11)近半年企业纳税凭证;
(1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开标室。
5.2 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6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浑江分局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24390117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0431-89363399
监督部门: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