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
抚松县泉阳镇西顶子村错草村路灯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7月2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抚松县泉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编号:X【20180517】-0134
2. 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
3. 项目预算:82盏,328,000 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方为有效;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8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7 月24 日至7 月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加盖公章;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7.10 3C认证证书和城市和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报名地点和方式: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7 月24 日至7月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档。
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1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8 月15 日13:00至13:30;
1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8月15 日13:30,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五楼,招投标大厅。
12.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
13. 投标保证金:5,000元。
1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5.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 返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企业承担,接受保证金单位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吉林银行白山抚松新城支行;账号:0912 0210 0000 0024。
17.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8.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组件名称 |
1. 技术参数 |
2. 要求 |
太阳能电池组件 |
电池片种类:晶硅 A片 10年转换率不低于90﹪ 玻璃:3.2MM 功率:160W 开路电压: 21.80V |
使用寿命:25年以上,质保期5年。 |
蓄电池 |
荷电状态:免维护 电池盖和排气拴结构:阀控式密闭结构 额定电压:12V 额定容量:150AH |
使用寿命5年以上,质保期5年。 |
控制器 |
系统电流: 15A 升压恒流 :输出电压33v 空载损耗: < 6MA 超压保护: 16.5V 过载、短路保护: 1.25倍额定电流60秒;1.5倍额定电流5秒过载保护动作;≥3倍额定电流短路保护 工作温度: -45℃至65℃ 防护等级: IP67 系统电压自动识别。 可以通过遥控器操作。 具有过充、过放、过载保护以及电子短路保护与防反接保护。 |
IP67防水等级,铝制外壳设计,能有效的防止各种腐蚀。 使用寿命10年以上,质保期:5年。 |
光源 |
电源:DC/12V 光源功率:LED60W,每天满功率工作8小时;阴雨天3-5天保证亮灯 LED结温:<60℃ 灯具光通量:>6600lM 色温:5500~6000k(白光) 显色性:Ra>70% 功率因素:>0.85 防护等级:IP65 工作环境温度:-45℃~+50℃ 抗风指数:12级 配光曲线:蝙蝠翼形 |
光源寿命6万小时以上,质保5年 |
灯具 |
优质铝压铸制造,喷塑 |
使用寿命10年以上,质保期5年。 |
灯杆 |
灯杆高度8米, 灯杆采用优质钢(Q235)制造,主体杆呈圆锥形;灯杆经内外酸洗热镀锌喷塑处理,制贴整灯生产厂家商标;灯杆含太阳能电池板支架及灯臂。 主体杆采用一次成型,焊缝须平整光滑,灯杆套接方式采用穿钉加顶丝固定。 灯杆壁厚≥3.5mm, 灯杆采用一次成型,下口径145mm,上口径65mm, 法兰:280mm*280mm*18mm。 |
灯杆设计寿命大于20年,质保期5年。 |
基础笼 |
高度:800CM 螺栓钢材:国标20MM 其他钢材:8.5MM |
采用焊接方式制造 |
电缆线 |
类型:铜芯绝缘护套电线 规格:国标2.5MM2 |
太阳能电池组件至控制器连线规格2.5m㎡,光源至控制器连线规格1.5m㎡。 |
蓄电池箱 |
规格:100AH-12V 壁厚:3.5-4MM。 |
3. 地埋式太阳能蓄电池防水和保温处理 |
乡镇 |
安装村 |
安装路灯盏数 |
泉阳镇 |
错草村 |
43 |
|
西顶子村 |
39 |
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评价等义务,联系人巩先生电话:13943950056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公告中的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视同供应商认同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9.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0.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1. 售后服务要求:
21.1 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好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1.2质保五年。
21.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1.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1.5售后服务的要求:如出现故障,必须半小时有响应,一日之内到位进行维修。
21.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付款方式和条件:
22.1 中标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22.2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满1年质保金退还。
注: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