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LHYHX-2018065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抚松县文化馆装修工程”已经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719]-0228号文件批准,采购人为抚松县文化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松县文化馆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抚松县文化馆(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399号);
2.3采购范围:文化馆各功能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采购预算额:196万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4.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5.1.1营业执照副本。
5.1.2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
5.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1.4开户许可证。
5.1.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1.6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1项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1.7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5.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5.1.9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1.10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须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开启地点):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抚松县文化馆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399号
联 系 人:宁春啸
电 话:0439-621663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 系 人:安平
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监督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9-6212414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