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仙人桥镇东岭村路灯采购
竟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2018年9 月 1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抚松县仙人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抚松县仙人桥镇东岭村路灯。
2. 项目编号:X[20180823]-0282。
3. 项目预算:480,000.00元,共 120盏。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 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信息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9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1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7.1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报名地点: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人大一楼)。
9.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9 日至21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件。
10.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9 月26日13:00至13:30;
10.2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 月26 日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 响应地点和开标地点: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5楼,招投标大厅。
12.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3.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数量 单位 |
质保期 |
1 |
LED光源 |
灯具外壳采用全铝压铸、全密封结构,外表光滑,结构设计合理、强度高、无缩孔、无沙眼。光源采用优质芯片,功率50W,光通亮每瓦≥100LM。照明时间:8小时,连续阴雨天数:3天正常工作(全自动光控,时控开关)。防护等级达到IP65以上,外表耐腐蚀性能达到II类以上,工作环境温度:-40℃~+55℃。LED光源寿命≥100000h。 |
120 |
套 |
三年 |
2 |
胶体免维护蓄电池 |
蓄电池:100AH,太阳能路灯专用,胶体免维护。 |
12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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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阳能电池板 |
120W,使用寿命25年以上,10年转换率不低于80﹪ |
120 |
套 |
|
4 |
灯杆 |
6米,采用镀锌防腐处理,符合国家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镀锌厚度不小于85μm。灯杆表面喷塑,厚度≧80um。喷塑后,表面光滑:采用室外耐候性材料,喷塑材料为全聚酯塑粉。10年不生锈。灯杆壁厚≥4mm, 灯杆采用一次成型,下口径132mm,上口径60mm,法兰盘:240mm*240mm*16mm。灯杆的设计安全使用寿命大于等于20年。 |
120 |
套 |
|
5 |
控制器 |
12V10A,太阳能路灯专用全自动控制器,时控+光控,过充电过放电保护;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寿命10年以上 |
120 |
套 |
|
6 |
蓄电池密封防寒箱 |
地埋式防水密封树脂箱(保温处理) |
120 |
套 |
|
7 |
基础预埋件 |
φ16mm*H750mm,每套灯配备1套螺帽、大边垫片 |
12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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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告牌 |
左右两侧分别为党旗和国旗,内部尺寸1220mm*720mm,材质为铝塑板加车贴,外框为不锈钢钢管2cm*4cm。 |
12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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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础坑 |
600mm*600mm*1000mm |
12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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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池坑 |
500mm*700mm*1200mm |
120 |
个 |
|
参数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联系人:陈先生,13894020900。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那么就视同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4. 交货时间:2018年11月30日前。
15. 交货地点:仙人桥镇东岭村。
16. 服务要求:
16.1 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6.2质保三年,售后人员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有维修及维修承诺。
16.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6.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6.5如出现故障,必须半小时有响应,一日之内到位进行维修。
16.6其他详见谈判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17.1 付款方式和条件:
17.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17.2 2018年11月30日前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扣除5%质保金,余款一次性结清。
注: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