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抚松县北岗镇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20180926]-0341号
(2018年9月26日)
采 购 人: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926]-0341号。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抚松县北岗镇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设备、材料、施工和服务。
项目名称:抚松县北岗镇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20180926]-0341
采购预算:177万元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工作历日完成此项目。
施工地点: 抚松县北岗镇镇区
项目采购内容:北岗镇镇区边沟、挡墙、绿化、亮化项目建设工程 。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技术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供应商对上述采购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招标文件的领取:从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单位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须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需在工地现场常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入吉企业办理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的评审结果为准。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AA2井楼010104门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三、需要现场踏勘(以踏勘报告为准)
1.1 现场踏勘时间:自行组织踏勘,于2018年09月29日前将踏勘报告交付本代理机构。
踏勘报告(投标疑问)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疑问: 投标状况: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以银行转帐方式,于2018年09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前汇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八、汇款信息:
收 款 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香江路支行
帐 号:22050165715209666666
九、招标代理费: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承担招标代理费用,依据中标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项目收费标准核算招标代理费,该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只计入投标总报价,不再在明细中单独列项,发包人亦不再另行支付。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 购 人: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月英 联系电话:13894025180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 艳
联系电话:0439-6528111,1504394570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项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综合说明 |
1、项目名称:抚松县北岗镇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代理人: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人全称: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4、施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5、交货地点:抚松县北岗镇镇区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验收合格满意后一次性付清97%(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7、履约保证金:无 8、质量保证金:收取3% 9、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 10、售后服务:2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到场,并能提供解决方案及应急措施。 |
2 |
项目内容 |
北岗镇镇区边沟、挡墙、绿化、亮化项目建设工程 |
3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4 |
预算控价 |
177万元 |
5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8)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单位持有效证件); (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1)开户许可证; (12)项目经理须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需在工地现场常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3)外省入吉企业办理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
6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日历日) |
7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2份.电子版要求是PDF格式和DOCX格式,评标现场检查。 场检 检查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万元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最迟2018年09月29日下午14:00前汇款到账,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
9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要求开标现场递交 |
10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时间:2018年09月30日上午10:30时 |
11 |
开 标 会 |
时间:2018年09月30日上午10:30时 地点: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3天 |
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开标前3天 |
14 |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3天 |
15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6 |
是否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
否 |
17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8 |
是否踏勘现场 |
是 |
19 |
编制工程造价依据 |
依据抚松县北岗镇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