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水利局水产苗种
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2018年10月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抚松县水利局委托,抚松县采购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
1. 项目名称:抚松县水利局水产苗种
2. 项目编号:X【20181009】-0354
3. 采购预算:2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 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信息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8. 报名地点: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人大一楼)。
9.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17 日至 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网上传送电子文档。
10.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4日13:00 至13:30 ;
10.2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4日13: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 响应地点和开标地点: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12. 开标后,由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评标,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成交供应商。
13.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4.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数量单位 |
1 |
细鳞鱼 |
5厘米以上 |
2 |
万尾 |
2 |
鲢鱼 |
4厘米以上 |
16 |
万尾 |
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评价等义务,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704491191。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那么就视同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5.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0天内。
16. 交货地点: 松花江流域半截河段、松山段。
17. 服务要求: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投放完成后签署验收报。
18. 付款方式和条件:
18.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等。
18.2 验收合格后,乙方分别开具正式发票后10内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结算。
注:若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