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抚松县第一中学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已由项目采购X【20180928】-0347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设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松县第一中学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656;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928】-0347号;
2.6 项目地点:抚松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2.8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9预算金额:234.7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相关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18年4月-2018年9月)至少6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半年至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相关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 11:3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11月13日09: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1月13日09:30分在长春市华苑宾馆3008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7186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五、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第一中学
地 址:抚松县抚松大街502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66297229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广场奥美国际9楼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3194370969
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