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
1. 项目编号:X【20180606】-0163
2. 项目名称:抚松县兴隆乡四季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3. 项目预算32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方为有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10 月24 日至26 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00-16: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内容如下:(1)基础信息;(2)行政许可信息;(3)行政处罚信息;(4)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7.10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报名地点和方式: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9.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24 日至26 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00-16: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档。
10.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1 接受响应时间:2018年10月31 日13:00至13:30;
10.2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13:30,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响应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 接受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12.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评标。
13.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4.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 |
太阳能路灯杆 |
6米单臂,含硅晶板板架。口径60mm-140mm,壁厚国标≥4mm,法兰250mm*250mm,表面镀锌后烤户外防紫外线塑粉,不脱漆,不变色。质保期限≥5年。 |
80 |
套 |
五年 |
合同订立后 15 天内在 四季村 地点交货,交货方式为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
2 |
太阳能电池板 |
120wA级高转换率晶硅,转换效率17.5%-18.0%,平均寿命≥25年。 |
80 |
块 |
||
3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锂电太阳能专用储备电池,80ah,耐低温-45℃,可深度放电到零,有过充过放保护功能,充电速度快,不容易馈电。使用寿命≥5年。 |
80 |
台 |
||
4 |
太阳能控制器 |
微电脑智能防雷型控制器,具有过充、过放及反接、短路保护,有温度补偿,低温-45℃正常使用,防水系数IP68,使用寿命≥5年。 |
80 |
台 |
||
5 |
LED光源及灯具 |
40W LED芯片,高亮度,150-160 LM/W,高效荧光粉,防水、防尘、防虫。透镜为模组型单颗对称式二次配光方式,配光角度在140*70°。左右最大程度在马路上形成矩形光斑,均匀度0.4-0.6。新型散热对流风灯具,高导热ADC-12铝合金压铸,使温升≤30%,平均寿命≥5万小时。 |
80 |
套 |
||
6 |
线材 |
国标1.5双芯多股纯铜护套线,符合行业标准,耐老化使用寿命≥5年。 |
80 |
套 |
||
7 |
基础 |
基础坑深500mm*500mm*1000mm,基础预埋件M18*4*H800,国标圆钢焊接,全套配件。 |
80 |
套 |
|
|
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评价等义务,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596783611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询价文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公告中的技术参数和询价文件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视同供应商认同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5.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内。
16. 交货地点:抚松县兴隆乡四季村,交货方式为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17. 服务要求:
17.1 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好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7.2质保五年。
17.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7.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7.5其他详见询价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18. 履约保证金
18.1 在签署合同之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
18.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
18.3收取质保金:按合同额3%收取质保金,所有货物质保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返还保证金。
19.付款方式和条件:
19.1 成交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19.2 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款。
注:若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