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编制抚松县村庄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1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编制抚松县村庄规划。
2、项目编号:X【20181102】-0371
3、采购预算:1,440,000元 。最高限价为99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 日至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内容如下:(1)基础信息;(2)行政许可信息;(3)行政处罚信息;(4)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8. 报名地点和方式: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人大一楼)。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4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档。
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1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3:00至13:30;
1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3:30,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12.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
13.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1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5.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 返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企业承担,接受保证金单位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吉林银行白山抚松新城支行;账号:0912 0210 0000 0024。
17.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8.对具体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吉林省村庄技术导则》(试行)中技术要求,编制抚松县域内18个村庄规划。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评价等义务,联系人:孙女士: 138940450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服务内容等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视同供应商认同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没中标再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9. 履约保证金
19.1 在签署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一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
19.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中标人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
20.付款条件:规划设计合同签定付30%,中期成果付40%,规划评审付30%。
注: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