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抚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编号:X【20181114】-0380
2.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3. 项目预算:456,600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方为有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 投标语言:中文。
6.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 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3:00-16: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内容如下:(1)基础信息;(2)行政许可信息;(3)行政处罚信息;(4)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8. 报名地点和方式: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3:00-16: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传送电子文档。
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1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09:00至09:30;
1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 日09:30,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12.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
13. 投标保证金:6,000元。
1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5.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 返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企业承担,接受保证金单位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吉林银行白山抚松新城支行;账号:0912 0210 0000 0024。
17.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监督电话0439-6212414。
18.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 |
电脑 (核心 产品) |
处理器:≥I5-7500,主频≥3.4GHz,缓存≥6M; 内存:≥4GB DDR4-2400内存 (1条/2个插槽)最大支持16GB; 硬盘:≥1000GBSATA(7200 rpm)机械硬盘+≥120G固态硬盘; 接口: VGA+HDMI接口,2*PCI-E1/1*PCI-E16,USB接口*8; 安全特性: USB口独立开启/关闭控制 支持BIOS和硬盘密码; 系统应用:与原有办公系统相匹配的主流微软正版操作系统; 显示器:≥23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有HDMI和VGA接口,低蓝光显示器;商用台式机 |
64 |
台 |
电脑 |
2 |
打印机 |
黑白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18页/分,输出精度1200DPI,内存2MB,月打印负荷5000张,打印语言 pcl6 |
3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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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复印机 |
液晶屏幕:≥10.1寸,全触摸彩屏,支持多点触控,内置安卓系统/预热时间≤24秒;首张输出时间≤4.6秒;连续输出速度≥25页/分钟主机标配内存标配≥ 4GB内存;硬盘≥320GB;多份复印最多≥999份;分辨率≥600x600dpi;缩放比例25—400%,以1%为单位/打印分辨率≥1,200x1,200dpi;接口标配USB Host I/F,Ethernet 10 base-T/100 base-TX/1000 base-T;网络协议TCP/IP (IP v4,IP v6)/扫描速度≥ 80页/分钟(单面);分辨率100dpi,200dpi,300dpi,400dpi,600dpi;原稿尺寸A3,A4,A5,B4,B5,B6/扫描到email SMTP(Mail Server) Gateway and TCP/IP,POP,IMAP4;扫描到文件夹SMB,FTP;纸盒参数纸张容量(标配):≥1,200张,最大纸张容量4,700张;过纸克重52-300g/m²;耗材打印≥24,000印;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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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码高速复印机 |
最高50页/分钟输出速度;1200dpi精细打印画质;20秒高速预热时间;支持到300g厚纸输出;4G内存 320GB大容量文件伺服器,实现无纸化办公;轻松的用户管理,设备管理功能;预热时间 24秒,首张输出时间4.0/2.9/2.9秒,连续输出速度40/50/60页/分钟;主机标配内存 标配 2GB+2GB SOP内存 最大2GB+2GB SOP内存;硬盘320GB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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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照相机 |
有效像素2420万,镜头18-200MM,支持WIFI/NFC/蓝牙/HDMI,有麦克输入端子,传感器类型CMOS,ISO感光度100-25600,可扩展至ISO 51200,锂电,触摸3寸屏,光学取景器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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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摄像机 |
传感器类型:背照式Exmor R CMOS;最大像素:659万;有效像素614万;光学变焦12倍,数字变焦200倍;实际焦距f=2.9-34.8mm;等效35mm焦距26.8-321.6mm(16:9),32.8-393.6mm(4:3);最大光圈F1.8-F3.4;滤镜直径37mm;对焦范围广角:10mm-无穷远,长焦:800mm-无穷远;录制格式:高清:兼容 MPEG-4 AVC/H.264 AVCHD 2.0格式;标清:DV(AVI);光学防抖/WIFI/NFC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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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显示器 |
32寸;1920*1080高清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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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显示器 |
27寸曲面;27寸曲面低蓝光不闪屏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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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打印机 |
A4 四色墨仓式,彩色喷墨打印机;黑白打印速度:经济/IPM模式:约33/9.2ppm 彩色打印速度:经济/IPM模式:约15/4.5ppm 打印分辨率5760×1440dpi;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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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传真 一体机 |
A4黑白激光多功能传真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四位一体;耗材容量:硒鼓12000页/粉1200页;打印速度24PPM;打印分辨率:600*600DPI;证卡复印/N合1复印/25-400%缩放范围/进稿器;传真内存500页/单键拨号8个速拨号200个/电话手柄;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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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设备及网络平台正常使用。
2、所有设备安装时,因使用单位网络由多个网络组成,需要调整布线时,由中标方负责设备网络连接及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设备应用于各科室部门的多个网络(内网、外网、视频网、涉密网及财政专网)平台,中标方负责安装适合不同网络及平台的正版操作系统(含数字证书)及相应应用软件,并保证相应设备及其它配套设备在不同网络及平台内正常使用。
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评价等义务,联系人栾女士 联系电话: 18643961112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公告中的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视同供应商认同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9.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20. 交货地点:抚松镇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1. 服务要求:
21.1 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好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1.2计算机主机三年,显示器15个月,其他电子产品一年,全年无休服务,质保期内有维修及维修承诺。
21.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1.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1.5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提供本地化服务,核心设备故障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中标方提供备品备件
(3)提供专业的培训
21.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付款方式和条件:
22.1 中标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22.2 设备到货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货款95%,所有货物质保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返还5%保证金。
注: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