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公安局看守所取暖煤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受采购人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抚松县看守所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
二、项目编号:X[20181030]-0368
三、采购预算:35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询价内容。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文件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五、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人大一楼。
2018年11月 28日至2018年 1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6)经审计的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询价内容.(9)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信息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09:30 分。
七、开标地点: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八、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39—6211905。
九、监督电话:0439—6212414。
十、资金来源及付款时间和条件:
收货完毕后,如无质量问题,15日后付款
十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二、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5%
十三、对所需货物质量保证期限要求:收取质保金5%,质保1个月,无质量问题,返还全部质保金。
十四、对售后服务的要求:
燃煤发热值不低于4500大卡
十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询价小组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询价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在评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询价小组将向投标人宣布评定的中标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询价小组会将解释原因。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询价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将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
十六、货物需求及规格技术指标:
需要采购500吨原煤,燃煤发热值不低于4500大卡
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评标,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中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如果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那么就视同供应商认同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没中标再就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此参数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联系人:高先生 18543908183。
注:若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 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