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鹤大高速抚松连接线安装中分带开口护栏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8年11月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如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1. 采购人名称: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 项目编号:X[20181029]-0365。
3. 拟采购项目: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鹤大高速抚松连接线安装中分带开口护栏。
4. 采购项目预算:1,937,000.00元。
5.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11月5日和11月13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参与供应商只有一家。经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6.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深圳市融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梅花山庄思梅园22栋。
7.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
8.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 报名时提供:
9.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9.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9.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9.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9.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内容如下:(1)基础信息;(2)行政许可信息;(3)行政处罚信息;(4)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9.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9.10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10. 报名地点: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抚松县人民政府2号楼(人大一楼)。
1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件。
12.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2.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6 日13:00至13:30;
12.2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 日13:30,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响应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3. 报价地点及开标地点: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5楼,招投标大厅。
14. 联系方式: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2号楼(人大一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9-6211905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
名称: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18543908488
财政部门地址:
名称:抚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电话:0439-621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