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代招标公告)
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鉴于你方参加了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JLXD-2017-ZC-308的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招标投标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委员会审定,资格预审合格。现通知你方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凭本通知书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在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另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收到本通知书后5日内,请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9年5月8日前通知我方。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原国税宾馆五楼招投标大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项目实施机构: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漫江镇
联系人:马宏宇
电话: 1864396380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采购监督部门:抚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