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9-4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万良镇区供水工程设计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90410】-0076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抚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抚松县万良镇;
2.2招标范围:为抚松县万良镇区供水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水文地质勘查等服务;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2.4项目预算:210万元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内容,否则不视其为合格投标人)及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5日至2019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出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需加盖公章)、(2015年-2017年)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9-621199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奥美国际九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194370969
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