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松镇、行政中心区域道路及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谈判文件编号:JLDHZB-2019-007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抚松镇、行政中心区域道路及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抚松县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抚松镇江北污水截流工程;JLDHZB-2019-007-1
二标段:东环城路改造工程;JLDHZB-2019-007-2
三标段:抚松大街南段硬覆盖改造;JLDHZB-2019-007-3
2.2采购要求:第1-3标段供应商可兼报但不可兼中(如第一标段中标后将不进行下一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
2.3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表述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建设地点:抚松县;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抚松镇江北污水截流工程;2019年6月10日-2019年8月31日
二标段:东环城路改造工程;2019年 6月10日-2019年8月31日;
三标段:抚松大街南段硬覆盖改;2019年6月10日-2019年7月10日
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天内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3标段):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要求(1-3标段):本次谈判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财务要求(1-3标段):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7)近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2谈判文件售价(1、2标段)每套500元、3标段每套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交通局西侧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抚松县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处
地 址:抚松镇北安路
联 系 人:杨玫
电 话:1380449823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梁经理
电 话:0431-80514742
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439-6212414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