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乡碱场村围墙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JH2019-22
一.招标条件
抽水乡碱场村围墙工程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 X[20190912]-0215 号采购
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抽水乡碱场村围墙工程
2.2 项目概况:新建砖围墙 1500 米、维修砖围墙 549 米、修建门垛 122 座。
2.3 最高限价:176.9106 万元
2.4 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6 计划工期:2019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06 月 30 日。
2.7 建设地点:抚松县抽水乡碱场村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吉建办[2017]57 号文)。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8 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05 日 13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 294 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05 日 13 时 30 分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 294 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地 址:抚松县
招标公司:吉林省天佳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31-8161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