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检察院车辆更新项目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项目名称:车辆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X[20200427]-0039。
3.项目预算:79.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5.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5月18至5月20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http://bsggzyjy.cbs.gov.cn/)网上注册后,登陆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项目流程信息页面中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即可参与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6.公告期限及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16:30分止。
7.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8.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5日14:00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询价地点及询价会议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第三)开标室。
10.询价保证金: 15000元
11.投标人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其中采取转账方式交纳的项目询价保证金的请于2020年5月25日14:00 时前汇款至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如有递交保函的请与开标前递交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05室杜女士
账 号 :080721073800002229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北安支行
行号:102246000083
收款单位: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返还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抚松县松江河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04499191
采购代理机构: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9―6211905
抚松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9-6212414
注:若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