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秋沙鸭重要栖息繁殖地保护补助及人工辅助繁育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21122】-0218号;
1.2项目名称:中华秋沙鸭重要栖息繁殖地保护补助及人工辅助繁育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1996328元;
1.5最高限价:1996328元;
1.6采购需求:中华秋沙鸭收容救护设施设备,主要包括输水管线、排水渠、分水出水井、块石堆砌、给排水工程、越冬室连廊的土方、主体结构、人行道和堆石假山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完工;
1.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
2.3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如项目经理只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再派出一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2.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16点00分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文件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四)开标室。
5.1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启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四)开标室。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林业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1874398959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南湖大路与会展大街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袁田、1319437096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英杰
电 话:18743989597
九、其他
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开标场地、开标方式将另行公告,届时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该项目相关公告信息,请各响应单位时刻关注避免遗漏。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导致后果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我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