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736
一.招标条件
大北山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龙东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二标段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靖宇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0181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1. 大北山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
2. 龙东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二标段。
2.2项目概况:大北山村沥青路面工程6.638公里、龙东村沥青路面工程5.871公里。
2.3采购预算:分别为335.8525万元、404.5763万元。
2.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
2.6建设地点:靖宇县龙泉镇大北山村、龙东村。
2.7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与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靖宇县龙泉镇
联 系 人:马风宇
联系电话:0439-7917663
招标代理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电话:159430027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靖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