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太阳能路灯(二期)工程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白山公共资源】
【信息时间:2018-0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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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条件
根据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靖宇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2018131号文件,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太阳能路灯(二期)工程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单位为靖宇县移民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2018]-0730
2.2项目名称: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太阳能路灯(二期)工程
2.3项目地点: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
2.5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共31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2.9采购预算:29.25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限内);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参与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移民办公室
地 址:靖宇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079731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