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TZJY180801
1.招标条件
靖宇县那尔轰镇平岗村巷道沥青路面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靖宇县那尔轰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宇县那尔轰镇平岗村巷道沥青路面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施工工期: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20日
2.4工程建设地点:靖宇县
3.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及以上。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投标办公室购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在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投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整,地点为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
地址:靖宇县
联系人:刘阳
电话:18643973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刘洪达
电话:13894070110
监督部门:靖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