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采购书
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县委、县人大办公楼楼体亮化项目已由靖财行指[2018]6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资金来自预算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县委、县人大办公楼楼体亮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承包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JTZJY180902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县委、县人大办公楼楼体亮化项目
工期要求:2018年 9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执证期限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在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招标公告第3.1项对投标申请人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报名。
招标文件:300元一份
五、询价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分。
六、询价地点: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会议室。
七、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尊 72253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洪达 1389407011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