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DZB-20181206C03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靖宇青龙河水库工程使用林地工程咨询项目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靖宇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018211]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靖宇县水利局,采购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靖宇青龙河水库工程使用林地工程咨询项目
2.2采购预算:99.6万元
2.3 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内容: 吉林省靖宇青龙河水库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具体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能力,在近5年内(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熟悉工程项目林业设计方面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技术、生产实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如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月11日至 2018年 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开标地点):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招投标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水利局
联系人: 郭鹏飞
电 话:136243939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华 电话:18643926667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日期: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