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9]-0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尔轰镇批洲村防护堤工程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90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移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尔轰镇批洲村防护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靖宇县那尔轰镇批洲村。
2.3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 09 月30日,共122日历天。
2.5预算金额:210.0933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0日至2019年03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参与人员社保证明、企业纳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靖宇县政务大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移民办公室
地 址:靖宇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079731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监督部门: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 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