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Z-2019-JY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房地产信息业务管理系统工程,根据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9030号文件,采购单位为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省专项(指标文号:靖财建指【2019】24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通汇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房地产信息业务管理系统工程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内容:搭建一个业务全覆盖的房地产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供房地产市场交易实况数据统计分析,房地产管理局的业务均纳入此平台统一管理。
2.4实施周期: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与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
2.5采购预算:150.00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是国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或CMMI等级证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软件开发类高级工程师的资格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 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软件企业或CMMI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软件开发类高级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4.4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7根据招标公告第3.6条要求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办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地址:靖宇县靖宇大街2017号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5844939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汇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绥中路十八号二干所院内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15590386777 0431-87988853
传真:0431-87988853
招投标监管部门: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