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0808
招标编号:ZCT-[2019]-07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尓轰村(河南屯、南湖屯)沥青路面工程,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编号为2019088的靖宇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尓轰村(河南屯、南湖屯)沥青路面工程
2.2招标编号:ZCT-[2019]-077
2.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 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9月30日。
2.5采购金额:227.0634万元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到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招投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5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上发布。
招标人: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靖宇县那尔轰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940713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331333 131476581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