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2018-08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20180807]-02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江市水土保持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一标段 JLWL-2018-0815-1
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标段 JLWL-2018-0815-2
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三标段 JLWL-2018-0815-3
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四标段 JLWL-2018-0815-4
临江市2019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五标段 JLWL-2018-0815-5
2.2招标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临江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具体按签订合同执行;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五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审计报告;
3.7投标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投标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9日至 2018年8月15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审计报告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全部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临江市水土保持管理站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940583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363355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