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1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815]-0256号的临江市市级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临江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ZCT-[2018]-137
2.3 招标内容:垃圾车等,详见清单
2.4 供货日期: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供货
2.5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3.2 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即可);
3.4 须通过三体系认证,即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均在有效期内合格);
3.5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即可)、经销商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不亏损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审计报告)、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3年(2015年-2017年)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孙科长
地 址:临江市
电 话:0439-5256010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5643234303
监督部门: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