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临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ZY-ZC-18066
设备名称及数量:病床---1批。
用途:医疗。
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71.2万元。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8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9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出售
4.1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及原件;
2.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代理商和/或制造商);
3.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的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证明材料可以是通过银行缴纳的税款和社保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也可以是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包括缴纳月份、税种及社保险种)。同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及社保的凭证应一并提交,并标明月份)
4.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原件或近半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给潜在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4.3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以非现金形式交纳,以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下午13:30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将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3.30分之前递交到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各投标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 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 其他说明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681412890185B
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临江大街5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39-526173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56687607203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394311299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