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江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书
编号:ljzfcg2019013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8日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9:30
开标地址:临江市政府后楼202室
询价说明
1、供应商资格: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为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并在历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良好的信誉。
2、商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报价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当日以书面形式按照询价书中商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等要求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
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对采购中心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5、报价书的有效期:各投标人本次报价承诺有效期不少于10天,有效期少于10天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6、报价书填写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书,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售后质量和服务承诺部分要求打字,并恰当地加盖公章和签名,否则视为废标。
7、评标:采购中心将依法组成询价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承诺情况和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
8、本询价书只适用此次采购事项。投标人如有需要咨询事宜,请拨打电话:0439-5256206(注:下列信息必须逐项详细填报,否则视为未响应询价书内容)。
注:报价时、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和报价单一同装进档案袋内、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单下方必须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密封包装、档案皮外写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发现雷同报价文件全部视为无效投标!
不接受快递报价文件!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临江市关于与税务局信息共享整改项目资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200000元
一、内容
|
名 称 |
参数、规格 |
数量 |
1 |
通用应用软件 |
关于与税务局信息共享整改项目资金 |
200000 |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交货地址:临江市
质保期: 3年
工作要求
一、 提供软件参数、售后服务承诺
二、 售后服务
1、 质保期:3年,软件验收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 质保期满,乙方也将长期提供服务,同时承诺维修仅收取成本费。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确保甲方正常使用。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先付15万,验收合格后付剩余部分5万。
五、报价含软件,安装、培训、质保、发票等。
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1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目前吉林省税务部门和房产部门信息化应用的现状,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住建厅联合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方案概述
吉林省税务局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目的在于双方各自产生的房产交易信息、缴税信息共享给对方,以便在业务办理中可以直接利用相关信息,对于减少工作强度,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等几个方面都具有切实的意义。
为实现共享要求,需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配置服务器,双方按照一定的规则将各自产生的数据传输到共享平台,再从共享平台中读取所需的对方共享数据,从而达到应用目的。同时,按照相关性能、安全要求,共享平台还需要配置相应的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
二、采购项目及供应商报价表
品 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