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C-[2018]-09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第二中学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930]-0336号文件、临发改审批字[2018]-177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江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临江市第二中学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
2.2招标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临江市森工街道河南街500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230.93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审计报告;
3.7投标人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8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9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 2018年10月11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审计报告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全部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临江市第二中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940822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363399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