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抚松县泉阳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期工程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项目编号:D【20180711】-00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4390599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抚松县泉阳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期工程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内容:抚松县泉阳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期工程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预算金额61,127 万元,其中扣除资本金后项目总投资41,000 万元,相关财务费用 17,216万元,服务费2,911万元,期限15年。
更正后内容:抚松县泉阳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期工程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预算金额61,716万元,其中扣除资本金后项目总投资41,000 万元,相关财务费用 17,216万元,服务费3,500万元,期限15年。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抚松县泉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泉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1584390599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松新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0439-621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