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JLCTTC-19YZFFW6005
项目名称:长白县乡镇中小学校车服务项目
一、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必须具有校车运营资质,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验;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长白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车辆配置不低于宇通校车。”
现变更为:“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校车运营企业,并具有三年以上运营服务的经验;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长白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车辆选用宇通校车(承诺中标后购买招标人要求提供的车辆,提供新车购置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校车数量不少于22辆。”,其他事宜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