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公安局车辆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建设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DRZB[2020]-JL05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三、评审及磋商程序→(十)评审细则及标准→3、综合评分明细表 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9)分”现澄清更正为: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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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9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分为满分49分。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2分,减到0分为止; 报价得分=49-(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 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磋商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白山市)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澄清更正文件。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长白县鸭绿江大街19号
联 系 人:张世金
联系方式:17604399191
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镇城东委6组3-10号
联系方式:刘经理 张工 0439-8877766;15567999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