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采购文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发布日期为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开、评标工作于2019年05月21日14时30分结束,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于2019年05月29日15时30分结束,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漫江镇
联系人:马宏宇
联系电话:18643963802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26317
3、项目名称: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XD-2017-ZC-308
4、预中标社会资本:吉林省金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吉林省金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光谷大街9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家斌;
5、预中标标的: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抚松县漫江镇西北约5公里的公路旁,距锦江村约1.5公里处。
6、主要预中标条件:
(1)投标报价:政府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上限的现值之和6267.73万元。
(2)项目合期限:20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3)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0万元。
(4)项目回报机制: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模式。
(5)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
7、评审小组成员:尹春梅、王虹、林美娟、张亚辉、江辉世、阚世良、刘守才。
8、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隋桂军,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妤倩,吉林省功承律师事务所;
孙立国,抚松县财政局;
马玉琢,抚松县财政局;
田林,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郑辉,抚松县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马宏宇,抚松县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王春林,抚松县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刘守才,抚松县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9、公示网站: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10、公示时间:2019年05月30日到2019年06月05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再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以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机构: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漫江镇
联系人:马宏宇
联系电话:1864396380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