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抚松县G504抚松县城至抚松新城段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X[20190429]-01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X[20190429]-0105
项目名称:抚松县G504抚松县城至抚松新城段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00439778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女士,1500439778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2号楼(人大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439-6211905
四、中标信息
公告日期:2019年9月10日
中标日期:2019年9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延边远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吉市公园路3568号
成交金额:748,0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相洪海、郭兴林、朱孔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及谈判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承诺
致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中心发布的《抚松县G504抚松县城至抚松新城段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20190429]-0105)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延吉市公园路3568号,公司全称为延边远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福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延边远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地址:http://bsggzyjy.cbs.gov.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bsggzyjy.cbs.gov.cn/&infoid=1dabd00f-0bc5-4070-ba9b-21adc6c1a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