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采购抚松县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路第一批建设项目设计费”项目(项目编号:X【20200508】-004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20200508】-0047
项目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采购抚松县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路第一批建设项目设计费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389404206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9404206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9―6211905
四、中标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X【20200508】-004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5月22日
中标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中标供应商:中公实业工程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标金额:1,375,000元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周文春 刘少波 解志伟 王秋丽 孙华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承诺
致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中心发布的《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采购抚松县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路第一批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文件》(编号:X【20200508】-0047)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公司全称为中公实业工程咨询(吉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中公实业工程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网址:
http://bsggzyjy.cbs.gov.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bsggzyjy.cbs.gov.cn/&infoid=84b441d1-5d44-4453-bff5-6028d7e9e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