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PC-DL-20210701
二、项目名称: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201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及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正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清华园小区三期5幢1单元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191.78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201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及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抚松县抚松镇
施工工期:2021年07月23日-2021年11月15日,共计116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鹤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忠平、宋林峰、郑红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1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15526965899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6210004
项目联系人:徐连雯
电 话:15143976006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 ) 的 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201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及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201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及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正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45 人,营业收入为 24.7 万元,资产总额为 64.7 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2021.7.16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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