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PC-DL-20210902
二、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更新仪器设备(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赛默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136 号科技中心三号楼二层 213 室
中标(成交)金额:207.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更新仪器设备(二次)
项目范围:抚松县抚松镇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项目负责人:郝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涛、战佩云、王金文、崔东声、刘京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3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15694396320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6210004
项目联系人:徐连雯
电 话:15143976006
中心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单位名称)的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更新仪器设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更新仪器设备(标的名称),属于 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960 人,营业收入为 93484.86 万元,资产总额为 247832.25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赛默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10 月 29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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